離婚協議必須雙方到場嗎?
一、離婚協議必須雙方到場嗎
必須要雙方到場辦理;由於離婚是與身份相聯絡的嚴格的法律行為,有強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當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進行,決不允許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協議離婚。因此,協議離婚當事人必須要到場,如果有任何一方不到場,則就無法辦理離婚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的步驟是怎樣的
1、帶材料初審並拿回執單。
夫妻雙方拿著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在該名當事人書面宣告遺失後按照另一本結婚證辦理,若兩本遺失則需要雙方書面宣告遺失併到檔案室調取出結婚登記檔案影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好之後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去。
2、等待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夫妻雙方在拿到前述回執單後,冷靜下來,度過三十天。在這三十天裡,如果反悔,不想離婚了,可以這樣做:
(1)、主動撤回:拿著本人身份證和前述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須書面說明),到當初發回執單的婚姻登記機關親自現場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後,換來一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2)、被動撤回:如果沒時間去撤回,那麼自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也就是拿到回執單後的六十天內),不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過了冷靜期,仍要離婚,三十天內拿材料去換離婚證。
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之後,雙方仍然決定要離婚,那麼在期限屆滿後的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拿著離婚協議書(需載明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協商一致)三份、結婚證、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證,共同親自到前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走協議的方式離婚雙方必須要到場,而且需要獲得雙方的同意工作人員才能辦理離婚手續,但走協議離婚是有三十天的冷靜期限制,只有在此時間之內沒有誰撤銷登記,才能表明雙方是可以走協議的方式離婚。
-
婚前協議要怎麼寫才有效,婚前協議公證如何辦理
一、婚前協議要怎麼寫才有效婚前協議協議人(男方):____,姓名:____,年齡____歲,身份證編碼:________協議人(女方):____,姓名:____,年齡____歲,身份證編碼:________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子女的成長、教育...
-
家庭暴力離婚可不可以獲得賠償
一、家庭暴力離婚可不可以獲得賠償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
-
轉繼承後會不會代位繼承
一、轉繼承後會不會代位繼承轉繼承後能代位繼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死亡,並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
-
民法典中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有債務有投資
一、民法典中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有債務有投資夫妻離婚時,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由當事人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