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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財產

再婚夫妻婚前財產

再婚夫妻婚前財產,財產分割法律專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再婚夫妻 婚前財產如何公證

婚前財產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規定進行判斷。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