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半離婚彩禮金子要退嗎
關於彩禮返還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大致分一下三種情況:
1、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麼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麼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二、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該注意什麼
1、此處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一般是否都限於婚前,如果是婚後給予,那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贈與均為共同財產,除非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因此,結合這一規定和習俗的常態,把彩禮理解為婚前較好。
2、彩禮如何返還,應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結婚的,原則上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後已經結婚的,原則上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訂立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仍應保護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履行結婚登記手續表明雙方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但是,在我國,由於各地的風俗習慣不一樣,在廣大的農村地區,人們更看重的是舉行婚禮這一儀式。如果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既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實質權利義務,也無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則應當考慮此類案件的現實情況。因此,訂婚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並未共同生活的,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仍然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4、“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生活困難有絕對困難和相對困難之分。所謂絕對困難是指實實在在的困難,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當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條規定的本意應該以絕對困難作為標準進行規定的。
三、女方不退還彩禮的條件有哪些
1、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援。另外對該條中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後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後無固定經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
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援。又分為三種情況: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3、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
(1)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
(2)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4、在婚約存續期間,因婚約當事人死亡,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援。但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除外。
目前對於彩禮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上有幾點規定,一個是不能夠借彩禮的名義索要大額的財產,其次是一般在符合特定的條件下才會支援退還財禮,否則是不需要進行退還彩禮的。像結婚有一年半以後有過共同生活的話,是不需要進行退還彩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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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
律師解析:1、離婚彩禮返還條件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1)男女雙方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的;(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且雙方必須離婚才能請求返還;(3)婚前給付彩禮致使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且雙方必須離婚才能請求返還。2、根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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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離婚彩禮需要分割嗎
律師解析:1、結婚彩禮離婚時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因為結婚彩禮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結婚彩禮在離婚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為對女方的贈與,雙方無特別約定的,該彩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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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收了彩禮,不跟男方打結婚證,怎麼辦
律師解析:1、彩禮的給付是以締結婚姻為前提條件的,如果付了彩禮但是女方不肯打結婚證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全部份額的彩禮。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實,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2、根據《民法典》規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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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離婚財產該咋分割彩禮
律師解析:1、彩禮可以做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進行分割,法院一般會支援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