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軌男女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是怎樣的?
一、一方出軌男女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是怎樣的?
離婚時,如果因一方出軌而導致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一般分以下幾種方式:
(1)雙方協商決定
夫妻離婚時,一般情況下,兩人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來分割。協商時,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在兩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自由分割。這個也是夫妻離婚時最常見的一種財產分割方式,通常情況下,出軌一方因為道德譴責,都會多遷讓無過錯一方,儘量給予對方需要的物質和精神補償。
(2)法院判決
如果真的遇到了這樣的物件,那也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了。也就是說,如果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則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和《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的相關原則,進行判決。法院判決時,首先會根據以下原則進行:
(1)均等分配
我國《民法典》(2021.01.01生效)制度中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一般適用均等分割。雖然家庭中夫妻雙方的收入比例有差距,甚至無工作一方沒有任何收入來源,但對於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一樣享有均等原則。
(2)適當照顧子女
《民法典》(2021.01.01生效)有關規定,夫妻離婚後,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法院會根據子女的學習和生活需要,給撫養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財產,以照顧子女的實際需要。
(3)照顧無過錯方
如果是出軌導致離婚的,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照顧無過錯方。但需要無過錯一方,提供出軌方相關的有力出軌證據。對於這點,如果無過錯一方無法提供有力的出軌證據,法院也應該按情理儘量酌情照顧無過錯的一方。不過有時候法理面前無真情,確實有點無情且不公平。
(4)給予無過錯方賠償
對於出軌導致的離婚,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法院會讓無過錯方提出請求損害賠償。賠償則是從夫妻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給予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二、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裡出軌後引起的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法律會傾向於保護無過錯方。具體分析如下:
(一)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援。
(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三)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主張時間
1、起訴離婚:
(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2、協議離婚:
(1)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棄的,可於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
離婚時若是男女雙方都想多分得一些共同財產,此時是無法擬定出離婚協議書的,且任何有爭議的情形,到民政局提出離婚登記的請求並不會被受理,故此在發生不可調和的爭議時,可以選擇向法院提交訴狀,並在訴狀之中明確表示希望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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