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方可以少分財產嗎
財產分割1.6W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為有錯,但是不屬於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的過錯,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的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所以說一般的婚外情行為,不是法定的影響財產分割的依據,但是在實踐中,如果是男方被認定有婚外情行為,即使沒有達到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的過錯,法院一般也會參照照顧婦女兒童權益適當傾斜,進而可能影響財產的分配,但是不會太多。而女方往往不受此影響。如果說婚外情的行為構成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的過錯,實踐中,無論有過錯的是哪一方,一般都會影響財產分配的比例。此外,法律還設定了損害賠償的處罰方式,無過錯方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律對於損害賠償的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一般不超過10萬元,2-5萬元則會居多。因此如果構成了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上的過錯,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會有所影響,過錯方會少分財產,但是影響不會太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
離婚保險財產分割是怎樣進行的?
離婚的保險財產分割,就要看這些保險是屬於哪種型別的保險,不同型別的保險它有不同的分割方式:1、人身保險,關鍵在於“更正受益人”如果是一方或雙方為投保人並以自己、對方或雙方為受益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情況,可視為是對受益人的一種贈與,但受益人對於該項權利只是...
-
想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又擔心自己被趕出來怎麼辦?
最近接到一個諮詢,是位姓張的老人。她在老伴去世後一直獨自生活。近年來,日感年邁,經常考慮養老的問題。她說一方面想把現在居住的房子過戶給子女,讓子女安心照顧她的生老病死。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子女在房屋過戶後對她不孝順,把她趕出去,無依無靠。這是許多老人都有的...
-
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一、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則。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
-
結婚一年就離婚的財產怎麼分?
一、結婚一年就離婚的財產怎麼分?如果是屬於婚前財產,那麼離婚時,另一方是分不到一分錢的。如果屬於夫妻間共同財產,那麼就要另當別論了。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佔為己有的行為。離婚財產分割在一般情況下,是對夫妻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