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出軌財產如何分割,如何認定夫妻一方的過錯
婚後出軌是會受道德譴責的,然而這一行為也會對夫妻之間的感情造成很大的影響,有不少的夫妻會因此離婚,從此分道揚鑣。而要是因此離婚的話,必然也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問題。那一般婚後出軌財產如何分割呢?相信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讓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如何認定夫妻一方的過錯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過錯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一夜情、通姦、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婚後出軌財產如何分割
根據上文所說,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1、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2、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在實際操作中,精神損害賠償的確定需要根據以下標準來確定:
1、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鬱、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等。
2、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重婚與通姦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
3、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是不是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後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
婚後出軌行為很顯然是一種過錯行為,但此時的過錯行為需要在加以證明,才會被認定為《婚姻法》中規定的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這樣的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過錯方做出離婚損害賠償。至於婚後出軌財產如何分割,這個時候離婚夫妻可以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同意的話,有過錯的一方甚至可以淨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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