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去名字嗎
夫妻離婚的時候,房子的產權問題最終都會得到一個歸宿。不管法院的判決或者是夫妻雙方的協商結果,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如果說對房產證上的名字不去進行處理的話,那麼實際上房屋產權的所有者還是按照房產證上的登記為準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去名字嗎?
一、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去名字嗎?
不一定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雙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況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辦理過戶。
二、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可以雙方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經過公證的離異協議(上面註明住房分割細則,住房歸誰),以及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重新辦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只要證件齊全,只有幾百元搞定,沒有任何稅費,析產過戶前提,住房貸款還清。
兩種離婚析產方式的不同:
1、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核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2、但是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願,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所以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進行房屋析產。
三、婚後共同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2、新婚姻法,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3、新婚姻法,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4、新婚姻法,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5、新婚姻法,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法官會按照實際情況判決哪方擁有房子,獲得房產的一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肯定如果說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房子的產權問題作出了分割,最終都是要對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更改的。不過在離婚的時候,房子還有貸款沒有償還完畢的話,這種情況下對房產證上的名字進行更改就是不允許的,需要先償還完貸款以後才可以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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