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汙染環境罪第80條的內容是什麼
一、涉嫌汙染環境罪第80條的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汙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涉嫌汙染環境罪逮捕的條件是什麼?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根據有關規定,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事實既可以是單一犯罪行為的事實,也可以是數個犯罪行為中任何一個犯罪行為的事實。對實施多個犯罪行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證據證明犯有數罪中的一罪的;有證據證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證據證明有犯罪行為的。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逮捕不同於定罪,逮捕的標準低於定罪的標準,不要求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所有證據都已查證屬實,只要求有證據已被查證屬實即可。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這是關於犯罪嚴重程度的規定。基於已有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而不是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等輕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罰的,才符合逮捕條件。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發展經濟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環境的破壞幾乎是不可逆轉的。司法實踐中汙染環境最比較常見的是單位犯罪,但是,刑事案件當中的批捕權都是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不管是汙染環境罪,還是其他的罪名。
-
汙染環境罪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汙染環境罪判刑標準是怎樣的汙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汙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汙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
-
有關環境汙染有什麼特點
一、有關環境汙染有什麼特點1、環境汙染損害具有複雜性。首先,由於環境汙染的汙染源來自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各個領域。諸多的汙染源產生的汙染物質種類繁多,性質各異,並且這些汙染物常常是經過轉化、代謝,富集等各種反應後,才導致汙染損害。其次,與一般民事違法行...
-
汙染環境罪拘留幾天,環境汙染如何認定
汙染環境罪拘留幾天汙染環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不超過37天,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
-
環境汙染賠償損害怎麼規定的呢
環境汙染賠償損害的規定如下:1.因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汙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因汙染環境發生糾紛,汙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3.兩個以上汙染者汙染環境,汙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