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是什麼,怎麼解決?
一、買賣合同糾紛是什麼,怎麼解決?
買賣合同糾紛主要包括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行使、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承擔等。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之間存在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買賣合同糾紛是指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合同未盡事宜在履行過程中出現,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決爭議的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
1、雙方協商解決;
2、起訴至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買賣合同交付期限的規定有什麼?
1、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時間內的任何時間內交付
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按下列方式確定:
(1)協議補充。不能達成協議補充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2、標的物在合同訂立之前已為買受人佔有,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的時間
3、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三、買賣合同糾紛包括什麼?
1、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
2、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
3、試用買賣合同糾紛
4、互易糾紛
5、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6、網路購物合同糾紛
7、電視購物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是在雙方當事人買賣標的物之間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簽訂買賣合同之後,出賣人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如果存在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標的物的交付期限約定不明的情況,雙方當事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如果沒有補充協議,按照交易習慣確定交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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