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可以事實行為嗎?
一、行紀合同可以事實行為嗎?
行紀合同僅限於法律行為,不可以是事實行為。行紀合同中所指的事務是特定的,僅限於買賣、寄售等法律行為;而委託合同中所指的事物既可以有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
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只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行紀人與第三人之間所為的法律行為並不能直接對委託人生效;而委託合同中的受託人處理受託事務,既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也可以以委託人的名義,所以委託人在後種情況下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行為可以直接對委託人生效。
行紀合同,是指一方根據他方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他方辦理購銷、寄售和有價證券業務,並收取報酬的合同。其中以自己的名義為他方辦理業務者,為行紀人;有行紀人為之辦理業務,並支付報酬者,為委託人。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有一些共同的特徵,如兩者都是提供服務的合同,都以當事人雙方的相互信任為前提,委託人都委託他人處理一定的事務等。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託人買入或賣出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行紀人為了委託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交易活動,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承擔。
綜上所述,行紀合同不可以是事實行為,只能是法律行為,這是由行紀合同的性質和定義決定的,行紀人以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從事貿易活動,從而獲取委託人合同約定的有償報酬,通常情況下特指買賣、寄賣業務,這屬於標準的法律行為。行紀人從事專門性行紀活動,比較瞭解行情,熟悉業務和供求關係,且手段簡便、靈活,可以為委託人提供有效的服務。
-
標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銷嗎,合同撤銷權糾紛怎麼處理
一、標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銷嗎合同標的款未支付的,不影響合同的撤銷,合同出現可撤銷的情形時,在撤銷權期限內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
-
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一、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構成惡意串通要求客觀上惡意串通行為人進行了串通的行為並直接或間接的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主觀上,惡意串通雙方都要求具有惡意損害他人利益的目的,並且明知惡意串通的行為會給他人造成利益損失而故意而為之。惡意的目的要求雙方都...
-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怎麼生效
一、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怎麼生效贈與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成立的時間是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時。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包括:1、贈與人與受贈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贈與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3、贈與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
-
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是怎樣的?
一、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是怎樣的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的區別為:1、合同適用的範圍不同。行紀合同僅適用於購、銷和寄售。委託合同可適用於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2、權利義務承擔主體不同。委託合同中受託人從事交易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