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糾紛代理詞怎麼寫
代理詞是訴訟代理人(律師、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審過程中獨自使用的非正式文書,現實中很多糾紛案件裡面都會出現代理詞,當然這並不是強行要求出具的。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是否向法庭出具代理詞。那麼這個借款糾紛的代理詞是怎麼寫呢?本站為您做介紹。
借款糾紛代理詞怎麼寫
審判長、審判員:
我們受原告***的委託、廣東***律師事務所指派,擔任***訴***民間借款糾紛一審訴訟代理人。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原被告借款關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鑿。
被告與原告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款關係,有《個人借款合同》、《收條》、匯款清單等證據予以印證。被告因資金週轉困難於20X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40萬元,雙方簽訂《個人借款合同》,並約定:由原告出借給被告40萬元;借款的期限為3個月,即20XX年X月X日至2011年3月20日;並由被告提供星海名城*組團*棟*棟*作為抵押。被告亦出具了《收條》,證明原告已交付款項並且被告也已收到該款項。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的規定,被告應當承擔返還借款以及支付利息和逾期利息的責任。
二、被告到期不履行合同義務,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原告已履行義務,而被告卻不按時還款。從合同到期之日到現今,原告一直聯絡不到被告,很顯然被告是在逃避履行義務。現被告避不見面,而被告所抵押的房產已由多位債權人申請凍結,其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原告提供證據充分,事實清楚,請求法院依法支援原告蔣澤龍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法公正判決。
廣東***律師事務所
XXX律師
年 月 日
代理詞的書寫並沒有太多嚴格的規定,大體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訴訟代理人可以在代理詞當中充分闡述自己對這起案件的觀點、看法,當然這一切都是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之上。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上文能夠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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