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審查起訴,正常情況下期限是多久?
一、什麼是審查起訴 正常情況下期限是多久?
審查起訴指的是審查是否達到起訴的標準。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另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綜上所述,一個案件一般情況下在審查起訴階段審限最長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變管轄或上報案件,是不是“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又有6.5月的審查期限呢?答案卻是否定的,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改變管轄前後退回補充偵查的次數總共不得超過兩次”,所以改變管轄(包括上報)的案件退補也最多不超過2次,因此改變管轄(包括上報)的案件審限最長為1.5 6.5=8個月。
審查起訴階段的審限,對於我們提高辦案效率,防止超期羈押具有重大意義。但在理論上,如果一個基層檢察院如果退補兩次再上報上級檢察院,那麼留給上級檢察院的審限就只有1.5月,而上報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難、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案件,需耗費的精力和時間也相對較多。而且,這種案件一般不能採用改變強制措施的變通規定,如果由於審限的原因導致案件不能順利訴訟,就太遺憾了。所以,筆者建議,在檢察系統內部,對改變管轄和上報案件在補充偵查的問題上,應有相關規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檢察院的補充偵查次數,保證最終受理案件檢察院的審查起訴的時間。
二、行政起訴期限的計算是怎樣的?
在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和行政法律法規中,對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均有規定。
如行政訴訟法第38條第2款規定:“申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當代社會審查起訴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因為犯罪嫌疑人只有經過審查起訴這個階段的話,才會移送給法院來進行定罪量刑,沒有經過法院的定罪量刑這個階段都並不會存在著犯罪記錄的。審查起訴他是一個月的時間。
-
什麼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租房屋
律師解析: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這是關於轉租法律效力的基礎性法律規定。法律依據:《...
-
煤炭運輸合同簽訂流程是什麼
律師解析:首先,煤炭運輸合同當事人先確定意向;然後,煤炭運輸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價格、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其他內容進行協議確定;最後,協商一致後就簽字確認。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
-
簽約各方對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怎樣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律師解析: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
-
訂立合同的地點怎麼確定
律師解析:1.訂立合同的地點確定方式是有約定的按約定;2.沒有約定的按法定。3.法律規定是,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4.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5.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6.法律其他規定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