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資後倒閉怎麼辦?
在市場的投資經營當中,投資一直都是有著一定的風險與機遇的。部分人會選擇作為公司的股東,對企業進行融資支援,獲得相對應的收益與股份。但是融資也是有著一定風險的。那麼公司融資後倒閉怎麼辦?下文中就針對該問題作出瞭解釋。
一、公司融資後倒閉怎麼辦?
以註冊資金為債務賠償底線,即註冊資金額是多少,按照註冊資金額賠付債務。作為股東按出資承擔責任,作為法人如簽字蓋章可能會承擔相關責任。
融資手段和融資形式,一般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融資過程中有非法行為(比如騙貸),不屬於因為正當理由破產,則會按照相關法律處理(比如貸款詐騙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欠債不還無償還能力的解決方法: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如果有人欠你的錢到期不還,你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他發出支付令,令他還錢。
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式,適用於金錢債務和有價證券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借據等。並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方不是互相有債權債務。此外,欠債人應在國內居住,住所明確,以便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符合這些條件,債權人就可以寫出申請書,附上證據,向法院請求發出支付令,不需起訴。
支付令發出以後,對方如在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如在15日內提出異議,支付令即自動失效。債權人此時只能起訴,通過打官司來要債。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
從以上內容可以得出,對於公司融資後倒閉怎麼辦該問題來說,需要結合實際的公司情況進行分析。一般來說,當公司倒閉時,需要根據公司融資方式的合法性進行判斷,對於合法的融資股東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對於無力償還欠款的企業法人融資人有權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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