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支公司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在設立成功之後,如果有擴張經濟範圍的需要,並且確認公司滿足條件的,可以提出做設立分支公司,或者是設立子公司的請求。公司登記機關在受理請求時,需要先確定其是否是按照公司法對支公司規定的程式進行的,對於違反程式規定的情形,可以不通過其請求。
公司法對支公司規定:
1、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0條分別對分公司的訴訟主體地位作出了規定。根據兩處條文的規定,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被定義為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並由主要負責人代表參加訴訟。條文對分公司的其他組織地位進行了解釋,“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可以參加訴訟並非必然作為當事人進行訴訟,是否參加訴訟取決於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選擇分公司作為被告進行訴訟後,法院則要根據分公司的情況進行判斷,判斷的標準為,一是分公司要合法成立,二是以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為基礎。這兩項標準為必然選擇條件,缺乏其一,分公司均不能作為獨立民事主體參加訴訟。
2、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是相對總公司而言,是總公司分支機構的一種形式,是根據經營業務的種類或區域劃分的需要,進行的內部分工。分公司具有自己獨立的辦事機構,擁有總公司授予管理的財產,具有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條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分公司被核准登記後,由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營業執照。分公司雖有營業執照,但其不是獨立的公司法人機關,也不是獨立的納稅主體,其承擔的民事責任範圍不以其經營管理的財產為限,總公司對分公司經營期間的債務承擔有清償責任。
3、最高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8條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執行企業法人分支機構過程中,對企業法人的變更和追加是執行中的程式處理,依當事人的申請而作出,但實質上則涉及被變更追加主體的實體權利。被變更追加進來的被執行人負有向申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如不按規定履行,將遇到被強制執行的後果。從該條的實際運用來看,在分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追加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而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理所當然是企業法人財產的一部分,也能夠作為被執行物件。
我們可以知道,分支公司的設立,需要滿足公司法、民事訴訟法等民事法律的規定,公司登記機關在受理請求後,也需要機芯核對,在發現其不滿足這些既定的規定的,可以駁回其請求。若設立分支公司的請求被受理之後,也需要採取適當的方式進行公佈。
-
開發商破產業主怎麼辦,公司怎樣才能破產
一、開發商破產業主怎麼辦開發商破產業主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進行解決。1、弄清產權歸屬一般而言,爛尾樓同樣也是貸款銀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塊“心病”,過去幾年也有過續建、復建、盤活爛尾樓的案例。不過,萬一購房者真的遭遇了爛尾樓,首先要做的還是學會“自救”,通...
-
股權質押了還能變更嗎
一、股權質押了還能變更嗎股權出質後是不能變更的,但如果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一致的,可以進行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條【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設立】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
-
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
一、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公司的錢老闆不能隨便用,因為公司是企業法人,有財產權。股東使用公司的資產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抽逃出資也不能虛假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民法典法人控股解散公司嗎
一、民法典法人控股解散公司嗎公司有控股股東的,控股股東可以召開解散公司的決議,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通過後,公司就要解散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