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兩個公司法人相同?
我們都知道,註冊公司時,會要求公司確定一名企業法人,但很多對於企業法人的定義並不是很清楚,同時也會產生諸如此類的問題:這個企業法人究竟是指的什麼,有哪些要求,可以隨意選擇一個人做法人嗎?兩個不同的公司可以擁有同一個法人嗎?如何證明兩個公司法人相同?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講解一下。
如何證明兩個公司法人相同?
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選舉的,並不代表法人就是老闆,證明兩個公司法人相同可以前往工商局查詢,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定:
一、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有以下關係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1、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係;
2、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關聯的關係。
二、關聯企業的判定
1、相互間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
3、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借貸資金佔企業自有資金50%或以上,或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一企業擔保的;
4、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階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董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
5、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的特許權利(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才能正常進行的;
6、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價格及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或供應的;
7、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的銷售(包括價格級交易條件等)是由另一企業所控制;
8、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關聯的關係,包括家庭、親屬關係。
三、稅務機關可以按下列方法調整關聯企業的計稅收入額或者所得額:
1、按照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的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
2、按照再銷售給無關聯關係的第三者的價格所應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是指沒有關聯關係的企業之間,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所進行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延謾。
公司註冊的法定代表人同樣也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他能夠代表企業行使權力履行義務,當然,這個公司法人是需要對企業負一定責任的。關於如何證明兩個公司法人相同的問題,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助到你,如還有疑問,請向專業的律師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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