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清算受阻怎麼辦?
一、合夥企業清算受阻怎麼辦?
合夥企業清算受阻可以通過協商訴訟的方式解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再繼續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企業清算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合夥企業清算的內容和種類
合夥企業清算的內容,包括清算人依法對合夥企業的債權進行催討、對資產進行臨時管理、對未了結事務進行處理、對債務進行清償和對剩餘財產進行分配等幾個方面。清算人必須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對合夥企業進行合理清算:當合夥企業宣佈終止、解散時,清算人應查封、管理合夥企業現存財產和裝置(包括廠房、裝置、物資、原料、成品、半成品等),及時清理合夥企業的債權債務並處理未了結事宜,合理分配合夥企業剩餘財產或確定合夥人承擔虧損、債務的比例。
(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從合夥企業清算的組織者來看,可以分為合夥人組織的清算和合夥人之外的人或單位組織的清算。從合夥企業清算的條件來看,可以分為法定條件的清算和合夥人約定條件的清算。從合夥企業清算的方式來看,可以分為合夥人主動清算和人民法院強制清算。從合夥企業清算的程式來看,可分為一般清算和特別清算。按照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由合夥人或合夥人確定的第三人組織的清算,為一般清算,又稱普通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人組織的清算,為特別清算。
合夥企業存在解散事由,需要對於合夥所擁有的財產來進行清算,因為只有這樣的話才能溝通清楚需要清償多少債務,合夥人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種過程當中如果受到他人的阻攔的話,首先是可以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來解決的,如果不能夠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的話,也需要通過訴訟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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