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一、公司上市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係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
6.財務要求:發行前3年的累計淨利潤超過3000萬;發行前3年累計淨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淨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
8.其他要求:發行人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上市公司在制度方面有如下最基本的要求
1、有公司章程;
2、幾個大的議事規則及工作制度: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工作、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總裁)工作細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會祕書工作細則;
3、公司經營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投資決策制度、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等、內控管理辦法);資訊披露相關(資訊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內幕資訊管理制度);股權管理方面(董、監、高持股相關制度);
4、公司日常規章制度 。
其中前三個方面的制度至少要提交董事會(或監事會)審議通過,有的還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能執行,同時前三個方面的制度需上市公司公開對外披露。
公司上市的條件是比較多的,畢竟涉及到鉅額資本的操作,可以對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另外,由於公司上市,可以對公司的相關生產和運營等情況進行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準備不足,可能導致發生公司生產運營的困難。因此,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在做好充分的準備後,才可以進行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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