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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註冊資本減半徵收條件是什麼?

一、印花稅註冊資本減半徵收條件是什麼?

印花稅註冊資本減半徵收條件是什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1、帳本的印花稅是按5元/本,在年度啟用新帳本時繳納,其中記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按兩項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260元),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2、沒有申報是要受處罰的,還要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註冊資本印花稅減半徵收的條件

財政部稅務總局2018年5月3日釋出的印花稅減半收取的原文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所以,對於註冊資本印花稅減半收取的條件就是徵稅物件是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

三、可以免徵印花稅的憑證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針對於免徵印花稅和印花稅減半徵收都是需要有相關規定的,只有符合條件才能夠進行免徵收或者是減半徵收。這是為了保證一些中小型企業或者是一些個人門面在進行經營的時候可能有一定的困難,而對其進行一定的政策上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