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的區別
(1)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出資人都必須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夥企業中一部分出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一部分出資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或無限連帶責任。
(2)普通合夥企業的投資人數為二人以上,即對投資人數沒有上限規定;而有限合夥企業的投資人數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3)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當然,根據合夥協議約定或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委託一個或數個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而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人不得執行合夥企業中的事務。
(4)普通合夥企業的出資人不得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由部分合夥人承擔企業的全部虧損;而有限合夥企業根據合夥協議的約定可以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不得約定企業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5)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6)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夥人可以與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當然,合夥協議約定不能進行交易的除外。
《合夥企業法》第六十條
有限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二章第一節至第五節關於普通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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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怎樣設立組織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4)審議批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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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財務是否可以獨立
分公司財務不可以獨立。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由總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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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公司股權轉讓流程
①內部審議。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②出資人審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③清產核資與審計。④資產評估。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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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登出營業執照
個體戶想要登出營業執照的,根據相關的規定,具體的登出流程如下:1、需要先在網路上進行發票的驗舊、作廢,之後攜帶稅盤、身份證、公章等材料,去稅務機關大廳進行稅盤的登出。2、攜帶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還有營業執照、公章等材料,並填寫登出申請,向申請登出,交納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