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婚後父母按揭買房離婚分配

婚後父母按揭買房離婚分配

離婚時財產的分配往往是離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撫養權以外最大的爭議,在財產中房子的所有權和分配問題有的時候會成為一個案件的關注點,尤其是父母買房,算共同財產這一問題也是引發很多人的關注,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婚前父母買房,之後離婚這個房子就不算共有財產,如果婚後父母買房,並且是父母還貸款的話,一般情況下也是不算共有財產的,如果婚後父母買房,夫妻雙方共用還貸,就要根據具體情況在判決。

1、如果夫妻雙方婚前貸款買房,並且婚前就拿到了房本,這類的情況一般就不屬於共同財產了

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另外一方也一起參與了還款,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對方還清自己償還的那一部分,如果還面臨房子升值的問題也是可以要求補償一些,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後的這些貸款也是由一方還的證據,那麼另外一方就沒有權利在要求賠償了,在這個案例中會有特殊情況,比如婚前買房是一個人,婚後這個人沒有工作了,貸款是另外一個人償還的,對於這種情況要特別說明下,如果兩個人都有工作,沒有特殊情況下一般會判定為共同還款。

2、如果夫妻在結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只是婚後才拿到房產證,處理的方法和第一條大體是相同的,這都不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可以獲得的相應的補償,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買房,並且全額交款,婚後才拿到房產證的話,這種情況首先肯定不屬於婚後財產,其次另外一方在離婚的時候也沒有權利要求賠償,這部分不在共同財產分割的範圍內。

3、婚後雙方共同還債,房產歸屬為:

如果雙方在結婚前用共有資金買房,但是房產證上只寫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對於這種情況首先法律是通過房產證來判定房子是誰的,如果當時付款時沒有其他共同出資的法律證明或者相關協議,都會認為這個房子是房產證上的那個人的,處理方式一般和第二種很像,除非能拿出相關的證明才會在進行其他的稽核,所以在這一點上還是希望提醒大家一下,如果是雙方共同買房,還是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近些年有些案例有的人為了騙婚,婚前共同買房領證後沒多久就消失或者離婚了,導致另外一方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

4、如果是父母買的房子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歸一方所有,除非明確是雙方共有的,不然這類房子是不參與財產分割的。

離婚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真的因為種種原因雙方離婚,還是要保護好自己的相關權益,對於財產分割的情況比較複雜,涉及的面也比較廣,從某一方面來講也算是靈活,所以建議大家如果面臨財產分割要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這樣可以幫助你爭取到最大的利益,依照法律離婚,還是希望雙方都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