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有什麼不同
兩種的區別如下:
1、土地性質不同。一般說的使用年限50年就是指綜合用地或者工業用地50年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使用年限70年即指住宅用地70年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上的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為70年。
2、產權續期方式不同。50年產權即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70年產權即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居住權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一、居住權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設定的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對該住宅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1、居住權期限可以是確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權人共同確定。居住權的期限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協商約定。2、對居住權期限沒有作...
-
因為租賃合同產生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因為租賃合同產生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1、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2、對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該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3、當事人對租賃期限約定不明的,訴訟...
-
民法典規定未經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規定未經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未經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備案並不是購房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所以房屋買賣合同依法成立後,沒有備案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
-
物業管理的範圍有哪些?
物業管理的範圍比較廣泛,它幾乎囊括了人們衣、食、住、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各個方面,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房屋的維護與修繕管理,這是房屋物業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裝置的維護管理保證房屋及裝置在正常狀態下適用,不因不合理設施、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