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薅羊毛”違法嗎?
【基本背景】
在網購平臺發展日益成熟的今天,各商家競爭日益激烈,各商家為了提高銷量、刷好評等,紛紛會下放給平臺優惠券,消費者最終購買商品所花的價格比其標價便宜很多。但是總有人想利用這些平臺的漏洞進而為自己謀取更大的“福利”,殊不知這已經邁向了違法的領域。比如之前有人因為利用肯德基手機客戶端和微信客戶端之間資料不同步的漏洞獲利20多萬元,結果因此獲刑。法院一審認為各被告人通過發起虛假交易,獲取退券退款的行為,是基於兩個客戶端之間資料不同步,使被害單位在錯誤的基礎上進行財產處分,進而造成財產損失,最終以詐騙罪定性處罰。
【薅羊毛違法的界限】
如何去界定違法,我們可以反向思考,什麼算合法薅羊毛?上面提到薅羊毛是商家為了銷量、好評等開展的優惠活動,商家也為此制定一定的規則,消費者參與該活動,應認定為自願遵守相關的活動約定,只要其薅羊毛的行為符合商家和平臺的規則,那麼其就不應劃入違法的範疇。
故違法的薅羊毛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系統的漏洞,違反平臺規則進行盈利經營,導致商家在錯誤認知基礎上進行財產處分,造成財產損失的後果的行為。
【是否構成詐騙罪】
薅羊毛違法的案件中,大多是利用系統或者平臺的漏洞獲取利益,而刑法中規定的詐騙罪的物件是人,不是機器或系統,經濟損失不應由利用者承擔。
所以真的是這樣嗎?私以為,機器、程式碼程式是由平臺公司開發出來,更為方便的實現交易雙方的目的,本質上是“人的意志的外化”。使用者利用系統的漏洞,使得系統執行的線路發生偏差導致財產錯誤處分的後果,其實際也是人的意志遭到非法的利用和操控。
故此種行為是構成詐騙罪,而不能僅僅以物件為系統或機器進而否定。
【面臨的懲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總結】
薅羊毛也要有度。時刻謹記,雖然商家平臺存在技術漏洞,但不代表可以被非法利用。
-
離職時和公司簽訂了一個帶有“無任何經濟與勞動糾紛 離職放棄對本公司的後續法律追訴權利”,後發現公司有欺詐 還能申請仲裁嗎?
您的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如果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話,協議是有效的。如...
-
徵收房屋被強拆,實施程式應該合法
行政機關對國有土地上被徵收房屋實施強拆應程式合法先補償、後拆遷(執行)房屋強拆程式的實施,除應當遵循“無補償則無徵收”的原則外,還應當遵循“先補償、後拆遷(執行)”的原則,否則,被拆遷人有權拒絕搬遷,行政機關也不能強制執行。換言之,在徵收補償工作完成前,仍應保障...
-
離婚後對方不讓探視怎麼辦
1、對方不協助怎麼辦探視權探視權這是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權利。可以自行酌情行使,不行使也不會有任何後果。但是,如果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未履行協助探視義務,或妨礙對方探視;那麼有探視權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實現自己的探視權。法律規...
-
人民法院判決前轉移財產致使法院無法執行可以構成拒執罪‖大竹縣律師
人民法院判決前轉移財產致使法院無法執行可以構成拒執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那麼在法院判決之前假如有隱藏、轉移財產等行為是否可以認定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從表面意思分析可能您會認為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