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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方式可以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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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方式可以解除婚姻關係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裡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怎麼解除婚姻關係

1、進行離婚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另外,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通過訴訟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3、申請宣告婚姻為無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4、申請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根據規定解除婚姻關係的只能因為離婚進行,而導致婚姻關係終止的情形,則除了離婚之外,還包括了夫妻一方死亡。但在離婚的時候是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要是一方死亡的話,此時不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而是遺產繼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