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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注意什麼手續

法律1.77W
女方起訴離婚注意什麼手續
女方起訴離婚注意什麼手續
一、女方依法前往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會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三、法院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日期;
四、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進行審理,並進行宣判。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