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撤銷與不予執行
撤銷仲裁裁決和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區別
(一)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
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論其是仲裁裁決確定的權利人還是義務人;而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
(二)提出請求的期限不同
當事人請求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而當事人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則是在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之後,法院對是否執行仲裁裁決作出裁定之前。
(三)管轄法院不同
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而當事人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只能向申請執行人所提出執行申請的法院提出。
(四)法定理由不同
《仲裁法》第58條關於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理由的第4項和第5項分別是: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而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理由的第4項和第5項分別是: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而且,人民法院還可以以違背杜會公共利益為由撤銷仲裁裁決。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法院在審查撤銷仲裁裁決時,側重對於仲裁裁決的事實認定進行審查;而在審查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時,既審查仲裁裁決所認定的事實,又審查仲裁裁決所適用的法律。
(五)法律程式不同
在撤銷仲裁裁決的程式中,法院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應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 而在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程式中,法院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仲裁裁決不予執行一般是由人民法院通過裁定的方式作出,但前提是要符合《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不予執行的情形才行。而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也是需要當事人提出申請,在經過人民法院合議庭審查核實之後,才會作出不予執行的裁定。而實踐中,也要注意區分不予執行仲裁裁決與撤銷仲裁裁決。
-
車險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報銷
什麼情況下可以報交強險關於“車險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報銷”的相關解答如下:保險法等相關規定明確了汽車交強險怎麼理賠,即車輛發生事故後,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要負責賠償。只不過機動車有無責任,賠償限額不一樣。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有責任的賠償限...
-
你好問一下醉駕醉酒駕駛撞死人怎樣量刑
你好問一下醉駕醉酒駕駛撞死人怎樣量刑醉駕酒駕撞人,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
溫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醫療人民調解委員會能不能公正處理醫療糾紛1、能的!要相信醫療人民調解員的專業知識與調節能力2、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有著科學、人性、公平性的專業步驟①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及時撥打相關專線報案電話,由電話中心向當地醫調委轉報案;由醫調委安排...
-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是否屬於民事糾紛要看是何種糾紛,如果是不服拆遷補償與行政機關產生的糾紛就可以認定為行政糾紛,如果是屬於個人與拆遷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那麼是可以認定為民事糾紛,這都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