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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1.36W
成都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十九條規定的我國新型的夫妻財產製度,明確規定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經營活動收益、智慧財產權收益等。個人財產包括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等。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界定更加明晰。其中,新的《婚姻法》的最大突破是:規定了“約定優先”的原則,鼓勵夫妻進行財產約定,由此一來,夫妻關於財產上的劃分也就一目瞭然了。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夫妻婚後買房的並不一定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有可能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那麼日後夫妻離婚的話,也就不能對這部分財產要求進行分割。當然,在財產分割方面實踐中很容易產生糾紛,此時建議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