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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超限治理部門

法律1.87W
超載超限治理部門
對於超限超載治理情況交警部門怎麼治理的?
(1)二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20噸的; (2)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30噸的(雙聯軸按二個軸計算,三聯軸按三個軸計算,下同) (3)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40噸的; (4)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0噸的; (5)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 (6)雖未超過上述五種標準,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的。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對第一至第五種情形的查處,公安交管部門主要負責對第六種情形的查處。 同時,交通運輸部對車輛貨物的裝載外廓尺寸亦有規定:a、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b、車貨總長度18米以上;c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只要有其中一種情形即為車輛外廓尺寸超限。 (1)所有貨運車輛必須自覺接受檢測。(2)凡超載的必須先解除安裝,再依法處罰。(3)未解除安裝的一律不得放行。(4)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吊銷車輛營運證。(5)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責令停止從事運營性運輸。(6)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營運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7)對司機駕駛超限超載車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記分、罰款和扣車的處理。 更多關於“超限超載治理情況”的回答,建議您直接諮詢當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