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最短簽訂期限
法律3.06W
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
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據此,《勞動合同法》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未限制。公司可以與這些季節性用工簽訂期限為3個月 (甚至3個月以下)的勞動合同。-
溫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醫療人民調解委員會能不能公正處理醫療糾紛1、能的!要相信醫療人民調解員的專業知識與調節能力2、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有著科學、人性、公平性的專業步驟①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及時撥打相關專線報案電話,由電話中心向當地醫調委轉報案;由醫調委安排...
-
2024年度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表
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評殘標準一樣嗎您好,傷勢醫治結束後,可以先向司法鑑定所申請傷殘等級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鑑定,具體幾級傷殘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以鑑定結果為準,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
-
二手房網籤後還可以毀約嗎
二手房網籤後還可以毀約嗎民事主體在訂立及履行合同時,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務,不得弄虛作假和損害他人合法利益,自覺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如果簽訂了合同後毀約,將會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守約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
-
傷情鑑定在哪裡做
傷情鑑定在哪裡做1、委託人領取傷殘鑑定結論後,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傷殘鑑定結論由委託機構(如公安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2、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或補充鑑定,相關鑑定費用(如會診費、鑑定費)由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