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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六個月了,到法院還能提出傷殘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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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六個月了,到法院還能提出傷殘鑑定嗎
打架六個月了,到法院還能提出傷殘鑑定嗎
1.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器官缺失、破損、挫傷,不影響關節功能的骨折經治療後根據其治療效果即可作在治療終結後傷殘鑑定。一般的腦外傷、影響關節功能的骨折均宜治療三個月以後作鑑定;若腦外傷伴有精神損傷、智力障礙、癲癇均宜治療六個月以後作鑑定。  
2.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