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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賃需要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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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賃需要備案嗎
租賃合同需要備案嗎
對於經營性用房來說,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內帶著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而住宅用房,暫可不備案,但為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登記備案,否則就可能發生出租人同時將房子租給別人的情況;同樣,出租人也面臨著承租人非法將房子租給別人的風險。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範圍內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臺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了。

參考資料: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於是租賃合同需要備案嗎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