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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高科技產品的,應承擔什麼法

法律1.36W
生產、銷售、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高科技產品的,應承擔什麼法
生產、銷售、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高科技產品的,應承擔什麼法
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企業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其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處,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三十七條,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處,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