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病能否為肇事逃逸免責,法院這樣判
孩子在學校發燒,著急接孩子看病的王女士將停在路邊的車輛撞壞後緊急離開。帶孩子看病能否為這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免責?近日,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該起交通事故案件。
2020年6月23日14時許,被告王女士駕駛小型轎車在途經嘉禾縣金田路某路段時,因駕駛操作不當碰撞到對向原告胡某停放在路旁的小型轎車,造成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王女士駕車駛離現場,胡某發現車輛被損壞後報警,該事故經嘉禾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王女士負全部責任,胡某無責任。後胡某送車輛維修產生維修費7987元,交通費200元。原、被告經多次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雖是無意將胡某車輛撞壞,但確因王女士的失誤造成了胡某的損失,因此,對於胡某的實際損失,王女士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王女士因孩子在學校發燒著急接孩子看病而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警,這並不能成為其免責的理由。雖然王女士主張胡某車輛定損系其單方面行為,其所造成的事故損失遠不及胡某所訴需要賠償的數額,但因王女士對該事故處理不當及王女士並未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留存,最終法院依法判決王女士賠償胡某車輛維修費、交通費、誤工費共計8487元。
法官提示:因失誤將停在路邊的車輛撞壞,若有緊急事情需離開現場,可以先報警或聯絡保險公司進行處理,也可通過將事故現場拍照留存並留下聯絡方式等辦法解決,萬不可心存僥倖,試圖逃避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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