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新規,今起施行!
律師隨筆1.18W
目錄
一.《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公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二.《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四.《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農業保險承保理賠出新規。五.《運輸機場執行安全管理規定》:機場執行安全進一步加強。六.《建築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範》國家標準:盲道鋪設應避開障礙物,任何設施不得佔用盲道。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水下文物新界定。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專案,暫停預繳增值稅。2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公告》明確,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3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公安部公佈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專案、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4項便利駕考領證新措施;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推行部門資訊聯網共享核查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舉措;此外,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釋出的新版《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也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4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業務,保險機構不得平均賠付、協議賠付。中國銀保監會印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辦法》適用於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和森林保險業務。農業保險可以由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自行投保,也可以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組織農民投保。保險機構和組織投保的單位不得欺騙、誤導投保,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強迫投保或限制投保。保險機構不得平均賠付、協議賠付。種植業保險、森林保險發生全部損失的,保險機構應當在接到報案後10日內完成損失核定;發生部分損失的,應當在接到報案後20日內完成損失核定。養殖業保險應當在接到報案後3日內完成損失核定。5運輸機場執行安全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部發布修改後的《運輸機場執行安全管理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版《規定》要求,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他執行保障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二章相關要求組織員工安全生產培訓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6盲道鋪設應避開障礙物,任何設施不得佔用盲道住建部發布《建築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範》國家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規範》要求,盲道鋪設應避開障礙物,任何設施不得佔用盲道。通往無障礙服務設施的通道應為無障礙通道。具有內部使用空間的無障礙服務設施應設定易於識別和使用的救助呼叫裝置。無障礙標識應納入室內外環境的標識系統,應連續並清楚地指明無障礙設施的位置和方向。本《規範》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7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週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規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新的記分管理辦法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新辦法中:一次記12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9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6分的11類,一次記3分的15類,一次記1分的10類。根據新的記分管理辦法,交管部門將推行學法減分制度,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週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8水下文物新界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條例》將“水下文物”做了明確界定:“是指遺存於下列水域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人類文化遺產:(一)遺存於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於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於外國的文物;(二)遺存於中國領海以外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於中國的和起源國不明的文物;(三)遺存於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管轄海域以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於中國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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