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免於刑事處罰駕駛證會被吊銷嗎
一、醉駕免於刑事處罰駕駛證會被吊銷嗎?
醉駕免於刑事處罰駕駛證也可能會被吊銷的,《刑法》第37條非刑罰性處置措施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醉駕案件情節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種情形:
1、挪動車位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有的甚至是應停車場保安人員的要求挪動車位,且未發生危害後果。
2、救治病人型。該型別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均未發生交通事故。
3、睡覺休息型。該型別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駕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5、尚未駛出型。該型別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型。該型別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可見,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吊銷駕駛證的這種做法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醉駕可以不追究刑事處罰的情形也不是由工作人員隨便決定的,這一點是有法可依的,至於說駕駛證會不會被吊銷,這就要有交管部門根據當時的情況自行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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