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醉駕標準2021年是怎麼規定的
一、天津醉駕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醉駕的標準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就屬於醉駕。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二、什麼情況下醉駕不判刑?
1、挪動車位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
2、救治病人型:該型別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
3、睡覺休息型:該型別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駕型:該型別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5、尚未駛出型:該型別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型:該型別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醉駕標準斷然和當事人喝了多少酒,喝的什麼酒等這些都毫無任何的關係,有些人可能直到現在都一直認為國家規定的醉駕判定標準太過於苛刻,有這些想法的人,其實都是太過於輕視自己的生命了。禁酒令不是不讓大家喝酒,喝了酒還非要開車就是以身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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