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後是否可以擔任單位領導?
一、拘役後是否可以擔任單位領導?
坐過牢的人不能擔任國家公職人員和事業單位的領導,但是可以擔任私企的領導。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
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物件、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區別
1、適用物件不同
有期徒刑既適用於罪行較重的犯罪分子,又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
2、執行場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執行場所是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拘役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長、起點高、幅度大,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點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
4、待遇不同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無償勞動,接受教育改造;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5、法律後果不同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拘役之後不能擔任國家公職單位的領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區別包括法律後果不同,待遇不同,期限不同,執行場所不同還有適用物件不同,有期徒刑既適用於罪行較重的犯罪分子,又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
-
多少是酒駕多少是醉駕,判罰情況是什麼?
一、多少是酒駕多少是醉駕醉駕和酒駕的判定標準: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
-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什麼樣的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什麼樣的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例如一年、二年、三年等);無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所需的時間為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自行協商,依法選擇簽訂上述任一類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
-
因病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一、因病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1、因病解除勞動合同若是可以獲得賠償,賠償金在數額上等於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
-
國企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一、國企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國企辭退員工符合經濟補償情形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