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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當場達成調解意見還能起訴嗎

交通事故後當場達成調解意見還能起訴嗎
交通事故後當場達成調解意見還能起訴嗎

一、交通事故後當場達成調解意見還能起訴嗎

交通事故達成調解書後能不能再起訴,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交通事故達成調解書後,事故雙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賠償,不是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必經程式,也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交通事故怎麼調解

1、要分析對方提出調解或者願意接受調解的動機和目的。對於大部分當事人來說,其接受調解都是為了儘快結案,及早結束雙方之間的爭議和糾紛。但不可否認的是,也有一些當事人是利用調解來為自己拖延爭取時間。比如,在借貸糾紛、拖欠貨款或者其他欠款糾紛中,被告往往藉助調解來延緩支付相關款項的時間。又如,當一方當事人因為證據準備不充分,或者是為了等待對於案件具有重要關係的人出現時、往往也會藉助調解來拖延法院審理的時間。

2、要把握時機。在訴訟中佔據主動地位或者有利地位的一方不要急於提出或者接受調解,而要先從證據等各方面向對方當事人施加壓力,等對方承受較大壓力時,其就可能會做出更大的妥協和讓步。

3、要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據理力爭,爭取為本方謀取最大的利益,在讓步時不可不戰先敗,主動撤退,而要相時而動,根據調解的具體情況逐步讓步,但有時候為了顯示自己一方的誠意也可以在本方的承受範圍內做出一些較大的讓步。

4、要收集資訊,熟悉案情。“知已知彼,百戰不殆”。要想調解成功,在調解之前,必先收集有關資訊,瞭解糾紛的性質,起因和經過,瞭解對方當事人的個性,找準問題癥結的所在。

5、把握局勢,控制情緒。很多糾紛發生時,當事人往往情緒激動,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為。心理學研究證明,衝動性情緒直接導致意識範圍狹窄甚至理性喪失,極易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行為。若遇上此種情況,當事人首先應當控制情緒,迴歸理性。

6、做一名優秀的傾聽者。傾聽對方當事人的心聲,讓其傾吐心中的壓抑、不滿和憤怒,從而以靜制動,後發制人,實現本方的訴訟目的。

因此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後並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一定要通過打官司來解決,如果是能調解解決的,也是不錯的,至少可以節省大家的時間,當然調解書一旦生效後,也需要對應的去履行對應的調解內容,否則的話,也可能會引發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