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收费标准
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屋、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屋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屋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屋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农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证明性文书,在农民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后,应当妥善保管,避免发生遗失或者损坏。另外,农民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来进行合法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如种植相关的土地附着物等,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土地的类型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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