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1、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同时单位需要保存解除劳动关系时出具的终止关系的证明。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保障应当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赔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应该如何解雇员工才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解析: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
-
企业倒闭一般员工是如何赔偿
律师解析: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
-
打出租车构成劳动雇佣关系吗
律师解析:1、打出租车不构成雇佣关系,而是构成合同关系,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形成的是运输合同关系。打出租车属于客运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2、运输合同是承运人...
-
快递公司员工是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一般是。律师解析:一般来说快递公司员工一般属于劳动关系,具体如下:1、假如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属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属于劳动关系。对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需要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