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属罪立案标准
军人违反职责罪2.6W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2、致使部属自杀的;
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
4、虐待伤病残部属的;
5、诱发案件、事故的;
6、导致部属一人多次逃离部队,或者二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7、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有其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行为的。
-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要区分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客观上都可能因未尽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其区别在于前者所未尽的职责是指挥人员基于部队友邻关系而产生的,而后者所未尽的职责是指挥人员自身职务所要求的。指挥人员对所属部队处境危急不积极组织支援构...
-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
凡涉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予立案。军事秘密内容包括:1、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2、军事部署,作战、训练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军事行动中需要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3、军事情报及其来源,军事通信、信息对抗以及其他特种业务的手段、能力,密码以及有关...
-
军人叛逃罪概念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
违令作战消极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九条违令作战消极案(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是指在作战中故意违背、抗拒执行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