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抵押贷款大家都不陌生,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作为债务人的我们需要向债权人提供具有同等价值的抵押品,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其使用权仍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土地使用者仍可在所有权内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那么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下面就由本站小编针对此问题展开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范围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在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下单独抵押
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不得脱离厂房等建筑物单独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是否需要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1、《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四百一十七条【抵押权对新增建筑物的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所以,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流转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而且法律对这一流转方式的规定为强行规定,如果当事人只约定房、地中一部分抵押的,另一部分也会视为抵押。
土地与土地上的附着物两者是不能单独存在的,不论是土地使用权还是建筑物只要有一方作抵押另一方也会被自动认为抵押给对方,故而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原则上是需要的。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债权人,后期的建筑工程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一、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土地出让金不需要几年交一次,而在使用期间,只需要交纳一次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存在几年缴纳一次的问题。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是: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
-
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农村的村民可能绝大多数并没有对于国家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的这些法规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但是,村民们也知道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允许被其他人非法占用的,所以针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如果发生了争议,农户最起码也应该去了解一下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
-
耕地能转让使用权吗
律师解析:农村耕地使用权和使用权都不能够转让,只能转让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为您推荐】文水县律师尧都区律师常平镇律师市南区律师卢湾区律师苏仙区律师临县律师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数的农民都到城市里来发展。那这样,他们之前住的地方就有很大一批空了的房屋。那他们可以把房屋卖出去,在城市里来买房,那就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