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村落分配土地时起了纠纷, 一方和村委联合私下写了份协议书,后又欺骗无知村民领土地证的时候必须签下。但那协议书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内容的,且不属于自愿的。 这种情况下应该找谁进行土地纠纷调解呢?本站小编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土地纠纷调解的定义
土地纠纷调解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是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方式之一,也是一项必经程序。
二、解决土地纠纷的程序
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申请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争议各方当事人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就签订土地权属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注意协议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否则协议无效。
协商不成,则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对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最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为了避免和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必须强化土地的统一管理,进行地籍调查和明确权属地界,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和核发证书工作。
土地纠纷的处理采用属地管辖的原则,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三、进行土地纠纷调解时必须遵循的四原则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2、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3、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当出现土地纠纷,需要进行土地纠纷调解时,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土地纠纷行政调解。大家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是调解,但并不是模糊不清的调解,而是在事实清晰的基础上所作出的责任双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调解。
-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年限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年限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年限,是根据《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
-
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1、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2、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
-
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1、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2、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
-
土地使用权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1、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违约金过高可以协商降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