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人未到期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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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未到期能要求债务抵消吗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由此可知,要进行债务抵消必须是到期债务。其目的是保障债务人的期限利益,但是如果请求债务抵消的一方债权已经到期,是可以请求债务抵消的。因为请求债务抵消一方债权到期就不存在侵犯对方期限利益的问题,而如果请求方债务没有到期,那么他的这种请求行为就是默认放弃期限利益。
总结以上内容,债权未到期,即对方债务没有到清偿期限,也就不能请求对方进行债务抵消。
债权人若要行使代位权的,则必须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行使的。而按照法律中规定,只有在双方的债权都到期之后,那么债权人才能实际行使代位权。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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