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涉密证据如何质证
行政诉讼涉密证据的质证规定是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质证。行政诉讼质证的法律规定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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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上诉状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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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律师解析:地域管辖权应当按照如下情形确定:1.应当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2.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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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什么的干涉?
律师解析:人民法院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分为: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3、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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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什么呢
律师解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如下:《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