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地点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八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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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审批谁监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析: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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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
律师解析:行政复议后不服复议决定的,诉讼时效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诉讼时效为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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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诉讼期间能否进行强拆
律师解答:不能。律师解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能进行强拆活动。对于当事人的建筑物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事先予以通知和公告,当事人对此既不提起诉讼也不申请行政复议且也不自信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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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调节如何表达
律师解析: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