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标的额管辖变更吗?
一、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标的额管辖变更吗?
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
1、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要审查增加诉讼请求后诉讼标的是否会导致法院的级别管辖有变化。若想变更法院的级别管辖,则可以将诉讼标的高于当地法院的管辖金额。
4、若想在增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变更法院的级别管辖,则建议增加诉讼请求的金额不确定,如主张赔偿损失,但损失待评估后确认损失额。
二、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正文
(1)申请的目的。可以直接写为“增加诉讼请求”。这样写表意明确、具体、周详。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什么、确认什么、变更什么,都应写的准确,不使人产生歧义。
(2)增加诉讼请求,是对原诉状的补充。如果原诉讼请求不全面,则应表明原诉状是怎么要求的,现在补充哪些内容,如果原诉状有遗漏,则应将被遗漏的要求具体写明。
(3)事实和证据。应围绕新补充的诉讼请求来写,注意不要与原诉状重复。应针对增加的请求写事实。记叙事实时,也应将纠纷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局表述清楚,在主要事实之后,用括号注明有关证据。
3、尾部
写明所递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时间和附项。
综上所述,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有新线索后可能会增加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这个不会导致管辖地的变更,还是由当初法院办理。对于原告来说,增加诉讼标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需要向法院说明增加诉讼请求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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