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管辖权是怎样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二、涉外民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都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共同担当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但是,在具体认识上,应该了解二者的区别,以便具体把握二者分担的不同的职能,避免将二者简单等同化。
(1)性质和权限不同。涉外仲裁是由涉外仲裁委员会这种民间性质的机构.根据仲裁法等法律,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并据此受理当事人自愿提交它们解决的国际民商事和经贸纠纷;而涉外诉讼案件的审理由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它们受理的涉外案件,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审判并以国家法律作为判断的标准。
(2)管辖案件的范围不同。涉外仲裁机构管辖的案件主要限于在涉外经贸、海事运输等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选择涉外仲裁机构作为纠纷解决机构时,方可受理;而人民法院的管辖的涉外案件范围要比涉外仲裁宽,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只要案件与我国有连结点,当事人又起诉到我国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和审判。
(3)审理程序不同。涉外仲裁实行一审终审制,而涉外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在审理人员的选择上,涉外仲裁当事人有选择仲裁员权利,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无权选择法官来审理案件。
三、涉外仲裁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
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综上所述,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国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涉外仲裁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
-
外国人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区域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
-
国际仲裁裁决应如何执行?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利益有时候很可能会被侵犯,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向法院或者其他地方申请仲裁裁决,其实这都是老百姓们的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如果上升到一个国家,会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际仲裁裁决应如何执行? 一、国际仲裁裁决应如何执行? 关于仲...
-
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按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
对比涉外仲裁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什么意思?
针对涉外仲裁的相关概念,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地方还会涉及到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涉外仲裁现在越来越多,大家对这一概念都比较熟悉了,但是很多人都不明白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什么意思,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大家。对比涉外仲裁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什么意思国内非涉外仲裁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