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要签字盖章才生效
一、合同是否要签字盖章才生效
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例外规定呢?
首先,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但是如果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相对方又接受了该义务,则双方的行为本身即证明了成立合同的愿望和真实意思表示,这时法律就应尊重客观事实,承认合同生效成立,而不拘泥于形式。否则可能使已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平。
其次,这一规定也体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诚实、善良的内心状态,履行合同时恪守信用,以使交易双方相互信赖,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相对方又接受的这一法定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则各不相同。对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只要双方当事人依合同开始了咨询与解答,就可以认定合同已开始实际履行,而与咨询的次数多少、内容复杂与否无关。
二、合同订立后就能立即生效吗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某些种类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后,这个合同就不能马上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部门去履行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
合同经过了批准或者办理了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比如,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某些财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受方和供方必须签订书面的技术引进合同,并由受方在签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提出申请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的其他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订立要经过很多的程序,如果程序上不合法或者是不完整就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此外,要想合同生效,还要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合同的效力也将是不完全的。关于“合同是否要签字盖章才生效”的问题,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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