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显名股东的行为。
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
法律所认可的股东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因而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无法亲自行使股东权利。
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
代持股人作为显名股东被记载于公司文件并登记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东地位在法律上被认可,其处分股权和行使股权也很少有障碍。因此,显名股东可以股东身份行使股权直至处分股权,完全有可能不经作为实际出资人的隐名股东的同意,擅自将股权出让给第三人或者滥用股东权,从而损害隐名股东的权益。
二、隐名股东应该如何防范
(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股协议。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一方面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确认隐名股东地位的一个重要要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书面形式将所有权利义务固定下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您已经是隐名股东却没有和显名股东签署该协议,那么要尽快补签一份,因为这对双方都有利。
(二)法人代表人选最好由隐名股东本人或者其信任的人担任,因为法人代表不一定要由股东担任,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都可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且外国人也可以担任法人代表。在经营过程中很多事情可能需要法人代表签名。
(三)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最好采用印章加隐名股东签名的形式。手写签名相对于印章更能保护隐名股东对财务的控制权利。
(四)隐名股东在管理公司过程中要以股东的身份预留签字,例如在股东决议等文件中。如果发生纠纷,隐名股东的确权抗辩更加充分。
(五)隐名股东最好使本公司员工清晰地认识到公司的真正股东是谁。切忌仅仅以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身份内部管理。
(六)隐名股东所有针对公司的投资必须留有书面记录,并且投资的资金一定要经过其本人的帐户中转。该条规定非常关键,因为隐名股东实际投资是证明自己股东身份的直接证据。
作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主要通过约束显名股东的方式控制公司。因此,隐名股东需要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行为必须征得隐名股东的同意,又比如代持股人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这样约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
有限公司股权能否对外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
一、有限公司股权能否对外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质押,为其他人担保债务的,如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且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就可以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
对合伙合同纠纷起诉前是否清算再审?
一、对合伙合同纠纷起诉前是否清算再审合伙合同纠纷起诉前也不一定需要清算再审,这需要根据合伙合同纠纷的详细案情分析,起诉处理合伙合同纠纷的,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
民法典中融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融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融资签订的居间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
-
公司法定人是什么跟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定人是什么跟法人的区别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区别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