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广告纠纷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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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的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1、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2、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对高空坠物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有,发生了这种现象以后要配合被侵权人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平日里要注意检查小区内的一切有可能会引发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并且不一定物业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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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要不要成立业委会怎么才能成立业委会
律师解析: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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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物业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析:房产税和物业税区别在于:1、房产税只对经营性用房和出租房征收,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物业税则不同,是一种财产税,以财产的持有(不分经营性非经营性)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不仅仅对房产而且对房产地产都要征收,也不会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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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律师解析:对于北京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依照政府指导价,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的。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一般是10000元1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争议标的额所对应的比例收取;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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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算是公摊面积吗?
现在人们买房子,通常包含有绿地。但是,由于社区的绿地不属于个人住宅的范围,有些人不知道他们属于谁。但是,根据规定,在社区中,建筑物的结构主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划分:1.基础建筑,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的基本结构,通道,楼梯,大厅等公共通道,建筑消防和公共地区照明等辅助设施...